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区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照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区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注册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团支部(不包括2010级新生、新生班集体和新生团支部)。
二、 推荐时间
1、北京市各类先进于3月8日前,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给团委郝誉处,字数不少于600字。
2、石景山区各类先进于2月24日下午17时前报推荐名单(报周伯久),推荐材料于3月3日前,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给团委郝誉处,字数不少于400字。
3、因各项登记表将存入单位、个人档案,请各单位严把关,避免因“主要事迹”不符、字数不足等问题取消推荐资格。
三、 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系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四)“石景山区优秀团支部”条件
1、班级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团员数占班级人数的96%以上;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全班同学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2010年中全班无一名违纪学生及违纪事件;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学习良好;
4、积极配合学院、系部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五)“石景山区优秀团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从事1年以上的共青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勇挑工作重任,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3、具有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得到他人的信任;
4、曾获得培训中心及以上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青工教师。
(六)“石景山区优秀团员”条件
1、政治面貌为党员(28岁以下)或团员,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校级、系级、班级的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系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切实评选出本系部中优秀的团员青年,评选出的人员不得重叠。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各项先进要经过民主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得到所在单位党支部批准后,报给学院团委。
2、选树典型,加大宣传、以评促建。各系部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青年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长途径的生动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各班级、各团支部查找不足,促进学生组织的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学习的典范,扩大评选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附件:
1、各类先进名额分配表
2、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3、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石景山区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6、石景山区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7、石景山区优秀团员登记表
附件1、各类先进名额分配表
单位
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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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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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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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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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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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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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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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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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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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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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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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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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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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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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优秀团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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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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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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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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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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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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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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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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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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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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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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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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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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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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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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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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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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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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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一档请分别注明学校、院系、专业、年级。此表一式两份,可复制。
附件3: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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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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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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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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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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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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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现职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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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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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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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办单位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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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一档请分别注明学校、院系、专业、年级。此表一式两份,可复制。
附件4:
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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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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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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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办单位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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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一档请分别注明学校、院系、班级。此表一式两份,可复制。
附件5
石景山区2010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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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负责人
|
|
青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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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员人数
|
|
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传真:
负责人手机: 电子邮件:
|
主要
事迹
|
|
推荐单位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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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团区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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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存入单位档案。
附件6
石景山区2010年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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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政治
面目
|
|
工作单位及
团内职务
|
|
民族
|
|
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
|
主要
事迹
|
|
推荐单位团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团区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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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表一式两份,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7
石景山区2010年度优秀团员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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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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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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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
政治
面目
|
|
工作单位及
团内职务
|
|
民
族
|
|
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
|
主要
事迹
|
|
推荐单位团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团区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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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