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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机构


教务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督促、检查。

3、负责组织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负责全日制教育教学运行管理,包括:制定教学运行计划、落实教学任务、教材供应、教学工作量管理、日常教学检查、考试组织、成绩管理及职业资格取证管理。

5、负责教学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根据职业培训需求协调师资和教学资源。

6、负责组织专业建设和改革,包括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7、负责学生日常实习实训组织与管理,配合招生就业办公室做好学生就业实习工作。

8、负责组织教科研课题立项、教科研过程管理、教科研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9、负责教学团队建设、兼职教师队伍管理、教师下厂实践管理、教师业务档案管理,配合人事处做好教师进修培训、教师岗位聘任和其它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教学督导工作,包括组织教学质量测评、期初期中教学检查、教学过失管理等工作。

11、负责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实验中心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12、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业技能实训中心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安排、协调各实训场地和实训设备的使用。

4、负责实训物资的采购和出入库管理。并在实习和培训前做好准备。

5、负责实训过程中安全生产(三规一制)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检查和监督,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6、负责实训设备、工卡量具的保养和维修。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7、负责对实训设施维护和管理:负责对实训环境卫生的检查、监督与管理。配合总务处进行实习设施的维修及改造。

8、负责对实习班级进行日常教学秩序的巡检并做好记录。如实记录巡视情况,按时向教务处上报。

9、负责组织编制实训中心年度实习消耗和培训消耗预算,并对学校批准的预算加以控制。

10、利用资源开展创收工作。

11、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实验中心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编制实验中心年度实习消耗和培训消耗预算。

4、负责承担公共类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并组织实相应的试验教学工作。

5、负责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6、负责实验教师的聘任、使用和管理,对任课教师进行质量评价和监督。

7、严格教学设备设施管理,按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设备、器材的定期维护检修工作。

8、利用资源开展创收工作。


职业教育培训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职业教育培训战略研究,向上级领导提供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及人才市场需求情况等信息,并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落实。

4、负责组织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策划,包括:培训开发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5、负责组织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培训教学大纲、培训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落实培训教学任务、培训工作量管理,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负责职工培训归口管理,调剂培训资源,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工、学生培训和职业资格取证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培训数据统计及相关业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按《培训服务协议》与厂矿结算培训工作量,厂矿报销审核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院内培训工作量。

9、负责审核培训项目招生简章,组织培训招生信息发布及宣传。

10、负责各类培训教材使用计划的审定,负责自编教材、讲义的管理。

11、负责成人学历、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归口管理。

12、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效果满意度的跟踪调查工作,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13、负责培训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配套台帐。

14、负责培训方面的对外合作办学。

15、负责与首钢新并入成员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联络与合作。

16、负责新基地工作站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17、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基地工作站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归口负责首钢新基地(迁钢、首秦、曹妃甸、顺义冷轧等)的职工培训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4、负责首钢新基地职工培训和人才培养需求调查工作;

5、负责首钢新基地培训(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6、负责首钢新基地培训市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7、负责首钢新基地职工培训与人才培养费用的结算工作;

8、负责与首钢新基地培训相关的数据、资料和报表等基础管理;

9、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生处(团委)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年度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入学、新生军训。

5、负责组织实施毕业生教育、管理和离校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开学教育、期末教育。

7、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献血工作。

8、负责对班主任、学生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能力。

9、负责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共青团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团员发展、“争优创先”、“推优入党”等各项专业工作。

10、负责建立、完善学生奖学金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学生“三好生”、“优秀班干部”等奖励评优制度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建立、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并组织实施勤工助学工作。

12、负责建立完善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学生会和各类社团组织的管理;负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14、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和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15、指导各系开展专业工作。

16、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人才市场需求情况的动态调查研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提出调整专业设置的意见。

4、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的编制,办理各项报批手续。

5、负责制订招生简章并组织进行评审,组织招生宣传及招生信息发布。

6、根据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复查及数据移交工作。

7、负责就业指导课的课程建设,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9、负责建立学生就业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相关单位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建立就业实习基地。组织招聘会,创造条件指导、帮助学生就业。

10、负责毕业生改派和派遣就业协议的管理,负责毕业生档案的管理。

11、负责全日制教育对外合作办学。

12、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财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资金的筹集、平衡及合理使用,确保计划内货币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到位。

4、负责经费管理过程控制,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经费管理控制体系,并组织检查和监督。

5、负责制定财务收支预算并组织实施。

6、负责财务决算管理,经费执行情况分析。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

7、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决算财务核算与管理,

8、负责固定资产财务核算与管理,负责收费许可证的管理。

9、负责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的收、缴、拨等结算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归口管理。

10、负责工资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经营税金的缴纳、现金报销、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专业工作。

11、负责按计划及培训工作量向有关部门办理培训业务财务结算。

12、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处职责范围

1、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上级和培训中心的决定,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

3、负责制定人力资源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机构及定员编制、部门职责范围、岗位职责的管理。

5、负责人力资源的协调、平衡及合理使用,负责人才引进、劳务性聘用人员和加班管理。

6、负责单位(部门)、岗位考核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并组织实施。

7、负责工资制度的管理,负责工资、津贴、补贴等支付管理,负责各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管理。

8、负责建立完善效益工资(奖金)等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9、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职工培训和职称评聘管理。

10、负责劳动合同、教职工奖惩、人事档案、证章卡片等管理,负责劳动人事统计管理。

11、负责教职工考勤制度的管理。

12、负责承办上级和培训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务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机动、安全、环保、电讯电话、福利、房管、绿化卫生、计划生育、物资、基建等专业管理,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红十字会、食品卫生等业务的管理。

4、负责校园总体规划的管理,负责校园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后勤保障的各项工作。

5、负责制定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方案,负责建设、施工项目的全面管理。

6、负责基础、服务设施的统一管理和调配,组织制定专项改造修缮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风、水、电、气、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实物和物资的管理。

8、负责经营(服务)实体运行情况的管理,对经营(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9、负责对后勤服务契约、合同进行管理,负责制定、完善内部服务费用核算标准,开展服务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0、负责生产过程、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伤事故管理;负责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

11、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及证件办理与管理工作。

12、负责教职工和学生的医疗,负责教职工义务献血的组织工作,负责学生义务献血的专业管理和后勤保障。

13、负责综合服务部、公寓服务部及餐饮服务部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14、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服务部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3、负责配电室、上水泵站、中水泵站值班运行,教学区照明、电梯运行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巡检、维修和抢修。

4、负责公共浴室、热力站、开水锅炉等正常使用、维护及管理。

5、负责校园医务、防疫、计划生育、义务献血等专业管理。

6、负责培训中心公文交换、报纸分发、信件收发工作。

7、负责校园绿化,卫生责任区划分及卫生保洁的落实。

8、负责车辆运输,做好车辆检修、安全运行,满足各单位用车需要。

9、负责本部门安全和防火工作,执行三规一制、防火制度和安全制度。

10、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寓服务部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3、负责住宿学生思想教育、综合检查、来访登记、文明宿舍评比等公寓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与调整,学生宿舍内部设施的配备及日常维修。

5、负责学生宿舍照明、安全防火、治安防范及住宿学生自行车存放管理。

6、负责学生宿舍卫生防疫保洁,定期消毒、建立学生宿舍隔离室。

7、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餐饮服务部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3、负责食堂原料采购、仓储及仓库管理;合理安排膳食品种,确保校园师生膳食供应。

4、负责食堂设备使用与管理,加强检查、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5、负责食堂设施的卫生防疫及防火管理,炊事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三规一制。

6、负责食堂财务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成经营指标。

7、负责承包食堂监督管理。

8、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卫处职责范围

1、贯彻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上级和学院的决定,完成各项专业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学院政治保卫工作,负责收集不稳定因素等信息,与有关单位共同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制定保稳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校园治安防范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5、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安全防火部位的监督和检查,消除各类火险安全隐患。

6、负责校园门卫管理,负责校园内外来人口管理。

7、负责组织校园巡视检查、重点部位值守管理,维护校园内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8、负责学院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保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各单位落实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9、负责学院交通安全工作,做好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人民武装专业的各项工作。

11、负责运动场使用管理工作。

12、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办公会的会议组织、各类公文及重要文件起草和印发、综合性材料的拟写。

4、负责中长期规划和日常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管理,负责办公会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任务的催办和反馈。

5、负责调研、行政系统信息和数据的收集、编辑、上报及大事记管理工作。

6、负责领导公务活动、有关行政工作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安排、协调、组织及落实工作。

7、负责机要、行政公文、来信来访、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

8、负责文件的签收、传递、处理、日常保管和使用,负责文书档案的整理、移交(总公司档案处、学院档案室)工作。

9、负责领导办公用具,通讯工具配备、使用安排等行政业务。

10、负责外事活动安排联络,组织国际合作办学有关管理、涉外手续的办理与协调工作。

11、负责协调组织学院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12、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群工作部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工会、纪检、监察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4、根据党委部署安排,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决策和重大决定,组织制定及落实党委重点工作安排;负责党群系统信息的收集、编辑、反馈工作。

5、负责党委班子、基层党组织及党员队伍建设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党支部“达晋创”党员责任区活动;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及直管干部、后备干部管理;负责离休老干部、统战工作、政工职称评定、出国人员政审管理;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

6、负责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日常思想教育等工作;负责改革、发展形势宣传教育、教职工思想疏导教育和教职工队伍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外宣传报导和形象展示工作;做好庆祝教师节有关活动的组织与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内部《情况通报》的编发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检查和处理基层党组织、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及群众来信来访、控告和申诉;开展效能监察,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制度建设。

8、负责教代会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教代会决议贯彻落实及教职工代表提案的受理情况;负责先进职工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等管理;协助开展困难教职工群体帮助救助和困难补助工作,向党委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负责工会经费、职工互助保险和工会系统资产的管理;组织教职工宣传教育、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9、负责指导、审查校刊《耕耘》编辑与发行。

10、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系一部职责范围

1、主要负责本系(部)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3、会同教务处对任课教师进行相应的考核和测评工作。

4、会同教务处做好教学运行检查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工作,强化和完善教学竞争机制,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6、会同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做好招生及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

7、负责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部)相关专业实验、实习基地的建设。

9、负责组织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成教学院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部门、主管院校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主要负责本部门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教学工作平稳顺行。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工作,强化和完善教学竞争机制,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5、会同教务处、职培处做好成人学历、短期培训教学运行检查及课程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以及对任课教师进行相应的考核和测评工作。

6、负责完成职培处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并做好培训效果满意率的调查工作,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7、负责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数据统计及相关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和培训项目招生简章编制、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

9、负责与成教学院开展合作办学院校的归口管理,协调教育教学资源,提供优质服务。

10、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管中心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项目实施以及应用技术保障。

4、负责首钢信息化职工培训系统的开发、管理与应用。

5、负责制定数字化校园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数字化校园应用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7、负责办公用计算机维修的归口管理。

8、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图书馆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修订、完善、贯彻执行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图书馆藏书建设与管理,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4、负责图书的采购、编目标识、典藏及防护管理。

5、负责图书(期刊)的流通阅览管理。

6、负责情报资料的服务工作,收集、整理、研究、报道和及时传递有关情报信息,并向领导提供《教育信息摘报》等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7、定期举办科技文献检索教育,开办馆际借书和进行外部图书馆远程中端检索服务。

8、负责电子阅览室、外语语音听力室技术业务建设工作。

9、负责培训中心校刊《耕耘》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10、负责培训中心党政部门档案的管理。

11、负责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

12、负责承办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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