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首钢工学院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首钢工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历继续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校是北京市市属普通高校。高起专层次的招生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含专科)层次毕业证书,且证书信息应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备案信息对比审验合格。考生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考,京籍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非京籍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居住证》。
第二条 我校招收的享受校企合作政策的学生,需参加本校命题并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第三条 本校学历继续教育为高中起点升专科及专科起点升本科,学习形式为非脱产,学制2.5年,修业年限4.5年。学习时间安排一般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周六日白天,具体授课安排以入学后教学安排为准。授课方式为线上教学与线下面授相结合。上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首钢工学院内。
第四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专科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首钢工学院相应层次学历证书。
第五条 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首钢工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依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对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条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七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按报名填写的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
第八条 被录取的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和报到说明后,考生应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交费、报到和注册等手续。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报到、未缴费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本校学费标准按专业学时不同,收费略有差异,一般2.5年全额学费为5112-7200元/人。
第十条 开班条件及专业调剂。录取、校内调剂后仍不足15人的专业班,经学校研究后可在校内调剂的基础上停办该年度本专业班的办学,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北京市调剂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执行,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 首钢工学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 邮政编码:100041
校内办公地址:首钢工学院7号楼继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座机59805696 手机及微信 13681262448王老师
举报电话:59805688胡院长
邮箱:554074386@qq.com
首钢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
首钢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京考成招〔2025〕3号),《2025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编制要求》的通知要求,由首钢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的编制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骥
副组长:胡先
成 员:钱勇 刘奎冬 王心宇
职责:负责审核《2025年首钢工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